您好,欢迎来到标天下知识产权平台!

标天下官方微信号

联系我们

|

我的购物车(0)

|

免费注册

|

会员登录
400电话
商标问题
07
9月
2016

王思聪:“大张伟就是抄袭!” 啊?小编立马发脾气了!

发布时间:2016-09-07  来源:标天下  作者:标天下  


  


   http://v.qq.com/x/cover/aqx1tbztin4yelg.html?vid=v0021o3vsav


   (百听不厌的大张伟版《爱如潮水》网址



   请原谅小编耳木,反复听了数十遍,才些许听出那抄袭的编曲部分。



   近日,有“娱乐圈纪检委主任”之称的王思聪在微博转发了一个月前大张伟否认抄袭的微博并评论到:“真可怕…这明明就是个像素级的抄袭,居然还硬着头皮不承认”。


  


   正如上图所看到的,事情的大概就是:大张伟一个月前在节目盖世英雄上演唱的Remix版《爱如潮水》被指照搬国外DJ编曲了。此事件在整个8月份都闹得沸沸扬扬的,原因无他,大张伟涉嫌抄袭的正是那个曾获得格莱美音乐奖,声名享誉全球的DJ Zedd(安东·斯拉夫斯基)的歌曲《candyman》中的编曲,加上Zedd在国内拥有上百万的忠实粉丝,所以当该抄袭事件早前被一名乐评人(梁欢)在微博曝光指出后,就立马演变成了粉丝间的骂战了。



    



   对于大张伟是否侵权抄袭的话题,网友们虽然吵了一个多月了,但直到现在都仍然未有统一的意见。据小编的分析,原因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广大网友在没有理清“法律”和“道德”这两个层面内在含义的情况下,单纯依据个人的感性爱好,就囫囵吞枣的将这两个层面的概念混为一谈了。


   下面,小编就带大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这两个层面对本次事件进行深入的探讨:



   法律层面



   在我国司法案例中,音乐作品是否构成抄袭,法院通常会采用“接触加实质性相似”的判断原则,即考察以下这两点是否成立:


   1)被告是否有机会接触过原告的作品。


   2)原告的作品是否和被告的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


   对于(1)项,大张伟已经供认不讳。(据大张伟微博的信息可知,灵感和结构编法正是来源于《candyman》的)    


   对于(2)项,作品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呢,这项工作过于专业,法律上的界定仍然模糊不清,即便在音乐界也无法设定出一个通用的判断标准,所谓“8小节”更是没有依据,到目前为止也未见权威音乐机构对此“涉嫌抄袭”的歌曲公布过相似性分析报告,我们姑且在“娱乐圈纪委主任”和“Zedd”本人的说辞里,认定大张伟构成实质性相似吧!


  



   但这就说明大张伟在法律层面上抄袭了吗?


   当然不是!


   上面所介绍的《著作权法》是有适用范围的,对于音乐作品它只保护作曲、旋律、作词等,而编曲是不受到保护的,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几者的区别吧:


   作词因歌而去写作表达感情的词,即歌词(我们去KTV跟唱的那部分)


   作曲为歌曲制作主旋律,属于唱的部分(我们将歌曲哼出来的那段旋律)  


   编曲给现有的旋律设计制作伴奏,有些时候前奏间奏尾奏,甚至和声和弦都是编曲做的 还有设计歌曲的进行和展开方式,各种乐器的技法等,包括鼓点。(编曲就是那个在歌曲中出现的“背景音乐”,单纯只听编曲,我们普通人是几乎分辨不出它是属于哪首歌曲的,有了作曲才会有编曲)



   这里小编再吱一下题外话:作曲与编曲孰难孰易呢?



   根据广大网友的意见,小编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编曲难学难精,作曲易学难精


   作曲门槛低,谁都可以作,不需要有音乐基础,脑子里哼就能哼出旋律。但旋律要好听,入脑又很难。好的旋律是可遇不可求的。


   编曲是专业人士才能干的活,音乐功底必须有、必须熟练掌握各种乐器的特点,合声理论,收音,各种设备的使用。华语乐坛号称会写歌的人多的是,但要玩编曲那可是真功夫。编曲有时候也涉及编曲人的旋律再创作。比如双截棍里的钢琴间奏,东风破里的二胡独奏,布拉格广场的前奏和间奏,都是编曲人自己的心血。但在普通人眼里,编曲人的劳动几乎没有存在感。


   是的,正如上方所说的,编曲人的功劳几乎没有存在感,为什么会这样呢?这也正是“为什么编曲不被《著作权法》保护的根本原因”



   为什么编曲不能作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呢?



   因为歌曲编曲并没有具体的编曲曲谱,它的劳动表现为配置乐器、与伴奏等人员交流、加诸电脑编程等,编曲劳动需借助于演奏、演唱并最终由录音及后期制作固定下来。不可否认,经过编配、演奏、演唱、录音等诸项劳动所形成的活的音乐与原乐谱形式的音乐作品并不完全相同,构成了一种演绎。但是离开了乐器的演奏(或者电脑编程)及其他因素的配合,编曲的劳动无法独立表达。(这让小编想起了那个几乎玄学意味的宇宙弦论:组成物质的基本单元是弦的各种振动态,而不是弦本身)


   编曲过程仅是一种劳务性质的工作,目的是为了将乐曲作品转化为录音制品,故其劳务成果之一即编曲曲谱并不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创性,不能成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类似的“抄袭”编曲行为在音乐界可真不少,不过也就在前期嚷嚷几声制造一下话题,最后也都不了了之了。例如歌手韩磊曾在上一年《我是歌手》巅峰会中使用北京卫视综艺《音乐大师课》的相关编曲,改编演唱了《雁南飞+呼伦贝尔大草原》,在当时,韩磊就被指涉嫌侵权了,甚至还被告知可能会面临巨额赔偿呢,可事件最后怎么样了?早就了无音讯了!


   也正因此,类似Remix这种以混音形式让歌曲再生的创作方式,就算改编人“抄袭”了多首歌曲的编曲,只要没有触及一定量的歌词和旋律,他也是可以置身于“侵权”之外的!


   综上所说,大张伟的“抄袭”行为在法律层面上,根本就毫无侵权之说。再者,即使大张伟真的抄袭了,那侵权的麻烦也只会落到节目主办方身上,与大张伟也是毫无干系的,就正如大张伟微博所说的那样:“盖世英雄是Remix的电视节目,不是我正式发行歌,多天赐良缘啊,怎么还有人不开心呢?”



  




   既然“法律层面”收拾不了这只大张伟,那么我们就从“道德层面”来磨蹭一下他吧!



   道德层面 



   本次大张伟涉嫌抄袭事件里,在我们眼中出现最频繁的词汇就要数这几个了“致敬、模仿、借鉴、抄袭、恶搞、原创”,那么它们究竟有什么区别了?了解它们各自的涵义也是理清本次案件的责任归属的关键点,下面,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吧(下面仅从):



   致敬、恶搞、借鉴、模仿、抄袭、原创,这几者的区别



   致敬是对电影、文章、歌曲等作品的某些少量的桥段、镜头、对话、段落、词曲等进行高度复制,属于表达创作者对自己偶像的敬仰,一般只有资深粉丝才会发现。


   恶搞又被称为戏仿,和致敬有所不同,一般针对某个片段进行高度还原后,再稍微改变几个地方,从而和原来的故事或要传达的意思产生微妙的冲突,通常粉丝看到后都会哑然失笑,属于创作者和粉丝之间开的一个玩笑。  


   借鉴模仿涵义是相同的,都是指代在模式、架构等宏观上手段上进行学习,只拿框架,内部内容必须是重新构想的。   


   抄袭则是将内在外在全都直接搬过来,然后稍微换个外壳就上架。   



   就拿《三体》小说和电影来举一个例子:



   我们都知道根据刘慈欣小说《三体》改编的电影即将在明年上映了,如果此时有一部叫《两个文明跨越两个世纪的战争》的电影现在就已经上映了,并且整部电影的故事脉络都是与《三体》一致的(即地球出现一个闷B向太空发送了信息,意外的被外星人接收到了并且对此进行了回复,继而派战队前往地球进行侵略,并对地球人的科技进行了封锁,地球人得知外星人的意图后在有限的空间上进行大力发展,最后依靠人类的计谋,成功抵抗住了外星人的侵略,世界重归和平),那这就是抄袭


   如果此部电影只是从题材、内容框架上与《三体》一致的(即外星人意图侵略地球,人类顽强抵抗),为啥侵略,怎么抵抗等部分是属于新构思的,那这就属于借鉴模仿


   如果此部电影在某一两个场景中(注意数量词)原封不动的将《三体》里对应的场景描述如是搬了过来,但对故事的进展不起到显著的推动作用。比如此部电影里插入这样一个场景:在新年的夜里男女主人公在某一房子里喝起了红葡萄酒,此时房子里唯一的光源只有桌子上点燃的三支蜡烛,烛光浸透了葡萄酒,并且呈现出了一种只属于梦境的晶莹的深红


   男:“像死去的太阳”


   女:“不要这样想啊,我觉得她像晚霞的眼睛”


   男:“你怎么不说是朝霞的眼睛?”


   女:“我更喜欢晚霞”


   男:“为什么?”


   女:“晚霞消失后可以看星星,朝霞消失后就只剩下……”


   男:“只剩下光天化日下的现实了”。


   这就是致敬


   如果此部电影将上述的场景道具“红酒”换成了“哈根达斯”,并将最后两句对话换成


   女:“晚霞消失后,雪糕还没有融化,此时温度更低了,但是朝霞消失后就只剩下。。”


   男:“只剩下已经融化成液状的雪糕汁了”


   这就是恶搞 


   至于原创,在小编看来只要是非抄袭范畴的,包括借鉴模仿、致敬、恶搞以及新构思等都可以归属于原创,这里比较容易引起非议的可能是“致敬”吧。为什么致敬都属于原创呢?那是因为虽然“致敬”对原作内容进行完全复刻,但这提取的内容是极少量的,且当它与其余构思承接起来后,这复刻的部分就会成为新的内容脉络中不可或缺的一个成分,在被赋予新生命的同时,拥有了区别旧生命体的特性使命----寄托创作者的情感,并借此寻找更多的共鸣者!所以,“致敬”是属于原创范畴的!



   此刻


   我们终于搞明白了所有概念的含义了



   那么本次大张伟将部分少量编曲完全原封不动的搬过来了,之后与自己的余下构思,组合成新的生命。那这个具备新的特性使命的Remix版《爱如潮水》究竟属于致敬、恶搞、借鉴模仿还是抄袭呢?


   结语:大张伟出道至今已经将近二十年了,每天都混迹在这充满流言蜚语的娱乐圈里,仍能保持这股一如往常般的对音乐的热情,实属不易啊。



   咦?这不正是标天下所坚持的吗!


   大张伟,你果然“抄袭”啦!


    



标天下一家专业的互联网商标注册知识产权平台


让天下企业都有自己的商标


扫描关注天下微信公众号


标天下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
帮助中心
服务支持
新闻动态
关于我们
标天下公众号
马上关注标天下,随时随地查询、注册、管理商标

400-118-2323

周一至周六 08:30-18:00

btx@biaotianxia.com

ICP备案查询网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360网站安全检测
网络警察报警平台
支付宝
微信支付
Copyright © 2015 广州标天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粤ICP备150609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