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标天下知识产权平台!

标天下官方微信号

联系我们

|

我的购物车(0)

|

免费注册

|

会员登录
400电话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何对注册商标侵权行为进行查处?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 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


  • 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 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 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


      

  • 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对商标权属存在争议或者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中止案件的查处。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或者终结案件查处程序。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记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责令停止销售。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您可能需要的业务

商标普通注册 ¥799 购买
商标担保注册 ¥1599 购买
帮助中心
服务支持
新闻动态
关于我们
标天下公众号
马上关注标天下,随时随地查询、注册、管理商标

400-118-2323

周一至周六 08:30-18:00

btx@biaotianxia.com

ICP备案查询网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360网站安全检测
网络警察报警平台
支付宝
微信支付
Copyright © 2015 广州标天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粤ICP备150609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