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 25,2015
申请撤销成为通用名称注册商标
申请撤销成为通用名称注册商标 2015年08月26日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一、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核定使用商品/服务的通用名称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 二、办理途径 申请撤销成为商品/服务通用名称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
申请注销注册商标
发布者:标天下
申请注销注册商标 2015年08月26日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一、申请条件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注销手续。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经商标局核准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终止。 申请注销注册商标无需缴纳规费。 二、办...
申请撤回商标注册申请
发布者:标天下
申请撤回商标注册申请 2015年08月26日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在其申请注册的商标核准注册之前,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二、办理途径 办理撤回商标注册申请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三、办公地址及时间 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邮编:100055 办公时间:8:30-11:30 13:3...
申请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
发布者:标天下
申请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 2015年08月26日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一、申请条件 商标注册人遗失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的,应向商标局及时提出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由商标局及时予以补发。 二、办理途径 申请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三、办公地址及时间 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邮编:1000...
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
发布者:标天下
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 2015年08月26日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一、 申请条件 《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商标注册人应向商标局提出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及时申请补发。 二、办理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三、办公地址及时间 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邮编:100055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6:30 ...
申请出具商标注册证明
发布者:标天下
申请出具商标注册证明 2015年08月26日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一、申请条件 商标注册证明是为了方便商标注册人使用而出具的书面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 二、办理途径 申请出具商标注册证明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三、办公地址及时间 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
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的登记 、变更、延期以及注销
发布者:标天下
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的登记 、变更、延期以及注销 2015年08月26日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一、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办理质权登记。 质权自商标局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商标局对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的登记、变更、延期、注销等申请不收取规费。 二、办理途径 申请转让注册商...
申请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备案?
发布者:标天下
申请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变更许可人/被许可人名称备案、商标使用许可提前终止备案、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 2015年08月26日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一、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说明注册商标许可人、被许可人、许可期限、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等事项。注册...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
发布者:标天下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 2015年08月26日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一、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办理途...
商标申请删减商品服务项目
发布者:标天下
商标申请删减商品服务项目 2015年08月26日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一、办理依据及申请条件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文件接收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应当向商标局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申请人已经提交注册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其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二、办理途径 办理删减商品/服务项目手续有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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