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经侦办理的白某销售假冒申请商标商品案判决
发布时间:2015-12-28 来源:标天下 作者:标天下
近来,埇桥经侦处理的白某出售冒充请求商标的产品一案经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白某犯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自2013年7月至2014年9月,被告人白某经杭州外贸服饰城购进冒充耐克、阿迪达斯运动品牌的鞋服等产品,在宿州市埇桥区城隍庙进行出售,出售金额共计1290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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