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标天下知识产权平台!

标天下官方微信号

联系我们

|

我的购物车(0)

|

免费注册

|

会员登录
400电话
商标问题
15
6月
2017

OPPO手机涉嫌“非法拦截”用户下载、安装腾讯软件?腾讯出手了!

发布时间:2017-06-15  来源:姜旭  作者:姜旭  



   因认为OPPO手机在用户下载腾讯手机管家软件时,拦截用户的下载行为,并阻碍软件的运行,导流到OPPO手机应用商店,该行为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腾讯公司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行为保全,请求法院对OPPO手机生产商广东欧珀公司等采取行为保全措施。近日,武汉中院针对该申请作出诉前民事行为保全裁定,欲知裁定的具体内容,请往下读。


   明为拦截软件 实则争夺流量


   一纸诉前禁令裁定把OPPO手机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因认为OPPO手机在用户下载腾讯手机管家软件时,拦截用户的下载行为,并阻碍软件的运行,导流到OPPO手机应用商店,该行为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称腾讯公司)等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武汉中院)申请诉前行为保全,请求法院对OPPO手机生产商广东欧珀移动通讯有限公司(下称欧珀公司)等采取行为保全措施。


   近日,武汉中院就上述申请作出诉前民事行为保全裁定,要求欧珀公司立即停止在OPPO手机上下载、安装腾讯手机管家过程中,设置验证弹窗界面和跳转重新下载等行为,并在行为停止前,要求武汉市一家OPPO手机授权旗舰店暂停售卖该品牌手机。


   事实上,在移动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这不是手机硬件厂商与第三方应用商店首次发生冲突。此前,小米、华为等手机厂商均出现过类似争议。那么,双方争议的焦点是什么,各方又该如何在竞合中实现利益平衡与共赢?6月12日,由《财经》杂志主办的“E法论坛”第九期活动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探讨。


   用户下载遭遇多重障碍


   在大多数情形下,手机用户为安卓系统手机安装从网站下载的软件时,手机会有“未知来源”字样的风险提示。如果用户忽视这一提示,则会很顺利地进行软件安装。不过,当OPPO手机用户安装从网站下载的软件时,则显得没有那么顺利。


   论坛现场,与会代表现场演示了其通过OPPO手机在腾讯公司官方网站下载腾讯手机管家应用商城,并通过该应用下载安装其他软件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手机共收到了4次风险提示。第一次弹窗出现在用户点击安装腾讯手机管家时,手机会出现“手机损坏和数据丢失风险”“病毒广告等风险”等内容。第二次弹窗出现在用户点击允许安装键后,弹窗内容显示的是对下载软件的版本、安全风险等扫描情况,扫描完成后会显示“未发现风险”内容。在整个扫描过程中,页面底部有两个可选按钮,右侧为“软件商店安装”,点击该按钮,则跳转到OPPO手机自带的软件应用商店,该按钮一直处于高亮可点击状态,左侧按钮为“继续安装”,在扫描过程中处于灰色不可点击状态。第三次弹窗出现在用户从腾讯手机管家下载软件并点击安装时,此时,弹窗会提醒用户登陆OPPO账号,否则无法安装软件。第四次弹窗则出现在登陆OPPO账号后,安装从腾讯手机管家下载的软件时,此时弹出的内容与第二次弹出的内容一致。


   与此同时,该用户还指出,当其通过OPPO手机应用商店下载上述软件时,则不会弹出相关“拦截”页面。


   法院裁定停止相关行为


   对于用户的反馈,腾讯公司认为,腾讯手机管家与OPPO手机应用商店都可以为用户提供安卓平台上的软件分发服务,双方具有直接竞争关系。OPPO手机的上述行为,通过弹窗干扰从腾讯手机管家软件分发平台正常安装软件,并设置拦截导流页面,这些系列集合行为显然属于恶意明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据此,腾讯公司向武汉中院申请了诉前禁令。


   法院认为,在已有提示用户未知来源风险并告知用户设置允许安装未知来源的路径情况下,欧珀公司涉嫌区别对待并故意干扰腾讯手机管家的正常使用,干扰了用户选择,从而利用腾讯手机管家的知名度、市场影响力等推广自身产品,其行为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由于网络环境中侵权速度快、范围广、影响大等特点,不立即采取措施可能会使腾讯手机管家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据此,法院裁定欧珀公司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并裁定武汉一家手机经销商暂停销售OPPO手机。


   记者联系欧珀公司后,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不方便发表任何评论。


   做好安全又要避免侵权


   事实上,OPPO手机与腾讯公司的此次交锋在行业中并非个案。vivo手机曾因涉嫌“拦截”第三方应用软件,被软件厂商申请诉前禁令并获得法院支持;“安智市场”应用分发平台曾状告华为手机恶意干扰软件运行,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360公司与小米公司曾发生多起类似的互诉案件。因此,相关从业者在竞合中如何实现共赢,成为业界共同关心的话题。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手机硬件厂商和第三方应用分发平台之所以频频出现“摩擦”,是因为随着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应用分发市场已成为重要的流量入口和盈利渠道,其通过广告、“免费+增值”服务等盈利模式,可获得巨大的市场利益。


   “对于用户未通过手机厂商的应用商店,而是通过扫码等方式下载和安装相关软件时,手机厂商进行风险提示并无不当之处。但是,当用户基于对特定第三方应用分发软件信任,在进行下载和安装时,手机厂商不宜过度干预。如果滥用‘安全提示’,谋求获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分流或抢夺具有竞争关系的厂商的用户,则有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李俊慧认为。


   对此,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表示认同。她在论坛上表示,“弹窗跳转”和“验证弹窗”如果对第三方软件的下载和安装形成“截流”,并导流至手机自带的应用商店,则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此外,如果手机厂商以“恐吓性”语言描述从非自己应用商店下载的软件时,即便给了用户一定的选择,但由于软件安装的过程较短,不少用户会选择手机自带应用商店而非第三方应用商店,此种情形下,手机厂商仍有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嫌疑。“同时,如果手机厂商对未经用户同意,拦截其他应用软件下载,还涉嫌侵犯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刘晓春认为。


   互联网的健康发展需要有序的市场环境和明确的市场竞争规则作为保障。手机操作系统、移动APP等作为互联网市场的一部分,应遵循公平、自由竞争原则。李俊慧建议,手机厂商应在做好用户安全保护的同时,避免因过度保护而陷入不正当竞争纠纷。




标天下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
帮助中心
服务支持
新闻动态
关于我们
标天下公众号
马上关注标天下,随时随地查询、注册、管理商标

400-118-2323

周一至周六 08:30-18:00

btx@biaotianxia.com

ICP备案查询网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360网站安全检测
网络警察报警平台
支付宝
微信支付
Copyright © 2015 广州标天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粤ICP备150609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