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树”又打擦边球,被罚40万冲上热搜!
发布时间:2024-05-25 来源:标天下 作者:标天下
此次椰树集团有限公司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行政处罚40万元,还是一如既往的原因——擦边。
违法事实
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在自设网站发布的宣传图文,出现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营销的情形,并使用“用椰子擦乳”、“南太平洋美女很少‘飞机场’ ”等违背公序良俗的广告语,涉嫌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
椰树集团在官方回应中称:“用椰汁擦乳”“南太平洋美女很少‘飞机场’”是科普教育,不是商业广告。
据了解,其实这已经不是椰树牌椰汁第一次出现这样的负面新闻了,甚至曾经多次因为这个被海南市监局罚款。
2009年,因在海口市公交车上印有“老婆喜欢老公喝椰树牌石榴汁”“木瓜饱满我丰满”等广告字眼,被当地工商部门认定其为违规发布,责令立即停止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2016年,椰树集团推出过火山岩矿泉水“胸模瓶”的设计,引发不小争议;
2019年,椰树椰汁直接在新包装上印上“大胸美女”,文案也直接主打为“丰胸神器”,后因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椰树集团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罚款20万元。
而小编专门去商标局官网搜索了下,椰树集团有限公司曾申请了第一个“椰树”商标。
商标局官网上并未显示其具体申请时间,只能看到该商标现在仍在存续中,对应的类别和小项分别是29类的鱼罐头; 肉罐头。
在1988年05月31日,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又再次申请了“椰树”商标,但这次是重新设计的图形商标,国际分类在32类,选的产品也很纯粹,只选了椰子汁。而这款椰汁至今也已经畅销36年了。
回到这次“擦边球”事件,不管是网友小题大做,还是椰树集团本意如此,椰树集团或许都需要思考下了,毕竟“椰树”牌椰汁的最终受众还是广大群众。产品宣传如果不被群众接受甚至吐槽,那肯定是不利于产品以及企业发展的。
来源:商标圈
400-118-2323
周一至周六 08:30-18:00
btx@biaotianx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