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他人商标调换下顺序使用,判赔!
发布时间:2024-06-22 来源:标天下 作者:标天下
|“四季椰林”与“椰林四季”|
近日,广东深圳中院通报了一起有关于“四季椰林”被商标侵权的案件。
四季椰林为知名火锅连锁品牌,经授权为“四季椰林”系列注册商标权利人。
2018年,四季椰林(深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市场上发现了一家同类型的餐饮企业,其使用的商标标识“椰林四季”只是与自身的商标标识做了简单的调换,相似度极高。
经过调查得知,2018年至2022年期间,椰林四季先后在深圳、惠州等地开设多家门店,同时椰林四季在某电商平台有多条评论混淆了涉案的两个品牌,椰林四季均未明确澄清其并非四季椰林品牌。
为维护自身权益,四季椰林起诉椰林四季,主张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受理此案,经审查,被告与原告同属于餐饮行业,被告及其分公司在其门店招牌、经营场所、餐厅用具及宣传品、外卖平台店铺、微信公众号中使用了含有“椰林四季”字样的标识,相关标识使用项目与原告注册商标“四季椰林”核定使用项目相同,标识中的“椰林四季”与“四季椰林”组成文字相同,仅文字顺序不同,构成近似。
椰林四季主观上确有攀附四季椰林注册商标、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故意,且椰林四季侵权行为持续时间长、侵权营业规模大,侵权情节严重。最终,法院判决椰林四季赔偿四季椰林244万余元,该判决目前已生效。
在互联网时代,传播速度加快,网红餐饮品牌、食品、饮品往往就会被“山寨者”盯上,各种打擦边球的侵权纠纷频频出现。企业要发展,品牌需先行,只有做好知识产权布局,树立好品牌效应,才能为企业发展免去后顾之忧。
来源:商标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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