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成功之后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5-03-17 来源:标天下 作者:标天下
一、尽快使用商标并留存证据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所以企业在商标核准注册后应尽快使用,并留存生产、加工、销售合同,发票,产品图片,广告宣传材料等使用证据,防止被提 “撤三”。
二、保持商标标识一致性
使用商标时,要确保商标标识与核准注册的标识一致,可按比例缩放,但不能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字体、比例关系、组合关系,彩色商标连颜色也需保持一致,否则可能被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
三、及时办理商标变更手续
企业更改名称或地址等注册信息,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四、商标许可使用要备案
商标权利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应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将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被许可人应督促商标权利人及时办理备案手续。
五、监测商标并异议近似商标
企业应监测商标,及时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一旦发现,尤其是在商标公告期,应尽快对其提出异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六、扩大使用范围需重新注册
申请注册商标是按商品或服务的不同分类分别提出的,已成功注册的商标需在其他商品或服务分类上使用,须另外提出注册申请,不可随意在未注册类别使用,以免造成侵权或被他人抢注。
七、提前做好商标续展
商标有效期是 10 年,期满前 12 个月内要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给予 6 个月的宽展期,未续展的商标将被宣告无效。因此,企业要提前关注商标有效期,及时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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