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法国商标论坛
发布时间:2016-03-30 来源:标天下 作者:标天下
在3月29日上午中国注册法国商标论坛主题报告中,华为高级副总裁、首席法务官宋柳平代表华为公司对创新注册法国商标知识产权保护介绍了自己看法,他表示,产业转型的核心是注册法国商标科技创新,要使得创新主体的企业具有持续创新的动力,就要建立起一套符合世界主流、符合企业全球化注册法国商标发展需求、保障企业在全球竞争中具有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此他建议:提高注册法国商标专利侵权赔偿额,针对故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根据公开报道:2008-2012年,我国法院的专利侵权判决案件中,97.25%采用的是所谓的法定赔偿方式,平均每件注册法国商标专利侵权的赔偿额只有8万人民币,而美国的每件侵权赔偿大概在450—500万美金。若要使中国的注册法国商标科技型企业在全球竞争中获得平等的地位,应提高法院的判决水平,使中国专利回归到其应有的价值水平是十分必要的,而对于存在明显的故意侵权行为,应该处以3倍惩罚性赔偿,因为只有提高判决“基数”,才能使得注册法国商标知识产权体现出价值。
根据当前刑法规定,其侵权构成要求注册法国商标行为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两高的司法解释中关于“重大损失”有两种标准:一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是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注册法国商标严重后果的,其他严重后果一般是指由于商业秘密的丧失,导致失去竞争优势、丧失市场地位等。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对于损失的认定往往以嫌疑人的非法所得作为基础,也就是以嫌疑人使用为必要条件。但是这种注册法国商标实践的一个非常不利的后果就是导致刑事立案门槛非常高,实践上对于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是非常不利的。
编辑:标天下
来源:海口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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