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注册服务商的责任
发布时间:2016-04-13 来源:标天下 作者:标天下
中国商标注册平台服务商在提供网络服务时,教唆或帮助网络卖家实施侵害商标权行为的,应与网络卖家承担连带责任。4月1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涉及中国商标注册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指南,对涉及中国商标注册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进行规范。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杨柏勇介绍,2015年,全市法院新收一审中国商标注册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达到13939件,同比增长24.1%,其中涉及网络的中国商标注册知识产权案件超1万件。随着网络新技术的不断产生,催生了诸多有异于传统领域的“新现象”,社会大众对涉及网络的中国商标注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出了新需求。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助理潘伟表示,在涉及网络中国商标注册权的部分,审理指南提出了审理此类案件应适用利益平衡原则和合理预防原则,规定了平台中国商标注册服务商所实施行为是否构成直接侵权的举证责任。进一步加大中国商标注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效打击侵权行为。
如果中国商标注册平台服务商故意以言语、推介技术支持、奖励积分、提供优惠服务等方式诱导、鼓励网络卖家实施侵害中国商标注册权行为的,可以认定其构成教唆网络卖家实施侵权行为。
编辑:标天下
来源:网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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