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一老人欲寻爱心企业无偿转赠“茉莉花”商标
发布时间:2016-01-07 来源:标天下 作者:标天下
十年前,长期从事中草药加工制作的老人陶健,成功注册了“茉莉花”商标,核定使用商品范围为清洁制剂、宠物用香波。如今,老人年逾八旬,眼看着商标使用即将到期,他欲通过本报寻找爱心企业无偿转让此商标,以免这一对我市有长远意义的商标被外地人抢注。
喜爱茉莉花
老人十年前成功抢注商标
家住武塘新村的陶健老人介绍,他一直很喜欢茉莉花。在家里的客厅中央,陶老还委托书法老师写了一幅“好一朵茉莉花,香飘千万家”并精心装裱。平日里,陶健也一直关注扬州本土新闻。他还记得,2003年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时,部分政协委员提出将歌曲《茉莉花》定为扬州市歌,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市里为此专门成立了一个专家组,商讨市歌事宜。2003年3月,《茉莉花》正式确定为扬州市歌。
陶老先生介绍,他的祖辈几代人皆从事中草药加工、制作和营销工作,他从小受到这种氛围的影响,之后又学习无机化工专业,“我平时没什么爱好,全部精力放在实验室里。”退休后,陶健每天忙于把绿色的无机化工材料与名贵中草药融为一体,进行拓展、延伸。经过多年反复实验,研制出了与众不同的本土沐浴产品。既然茉莉花为扬州市花,《茉莉花》又成为扬州市歌,老人想到了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茉莉花”商标。
2006年4月14日,陶健花了两千多元成功抢注此商标,在他的商标注册证上,记者看到了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为清洁制剂、宠物用香波。
一直未作商用
现欲寻爱心企业转赠商标
这过去的十年时间里,陶健也批量生产出一些类似清洁剂的商品,且商标就使用了“茉莉花”,但他所制作的产品都没有进入市场销售,而是分发给亲朋好友。“大多从药用角度出发,主要是为了让身边人预防疾病,而不是追求经济效益。”陶健告诉记者,也曾有苏州、上海等地的日化企业找到他,想与他合作,一来是请陶老作科研指导,另外则是想用“茉莉花”这个公众认知度较高的商标,但都被陶健婉言谢绝了。他认为,既然“茉莉花”有特殊的地域意义,就不该流向外地,为外地企业所用。
“扬州也是我的故乡。”陶老说,虽祖籍南通,但自小便来扬生活,他深爱扬州这片土地,也会尽微薄之力保护扬州地方文化。
今年是2016年,还有三个月就到了“茉莉花”这个商标的有效期,年逾八旬的陶老也已经停下工作两三年了,“我如果不续展这个商标,肯定有一些人‘虎视眈眈’地等着那一天。”可如果续展,对陶老的意义也不大了。他于是想到了在有效期到来之前,将此商标无偿转让,“杭集镇其实就有不少日化企业,也许真有本地企业家想要这个商标。”陶健称,尽管他在转让这个商标时不会收取任何费用,但是他也有自己的要求,希望这个企业是有一定爱心的,如果在今后使用“茉莉花”商标盈利时,能做一些公益事业,比如捐助一部分贫困学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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