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玲起诉“贾女士黑咖啡”,判决结果出来了
发布时间:2024-08-17 来源:趣多多 作者:趣多多
贾女士黑咖啡
当你打开购物软件选购商品时,会不会像小编一样下意识选择标有“明星同款”的商品呢?商家正是抓住了消费者的心理,往往会在商品介绍中加上“某明星推荐”、“某网红同款”字样来吸引流量提高销量。值得注意的是,未经明星授权使用其肖像进行商业宣传和营销活动是违法行为,构成侵权,一不留神就会被告上法庭。
近日,演员、导演贾玲就成功起诉了一家“贾玲同款”黑咖啡生产商。
2024年2月,由贾玲执导并主演的电影上映,电影中励志减肥的故事激励着众多爱美人士。随后,一批打着“贾玲同款”旗号的商家未经其同意将贾玲形象用于广告宣传。
贾玲方诉称,2024年4月,其发现安徽某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在公司生产的名为“贾女士黑咖啡”的包装上印有其肖像。原告作为有一定知名度的演艺人士,肖像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被告利用她的肖像价值吸引用户前去消费,进而获取商业利益,此行为已严重侵犯她的合法权益。
据此,贾玲起诉至法院,要求安徽某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成本共计3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安徽某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贾女士IM黑咖啡”生产企业,其所生产的“贾女士TM黑咖啡”外包装上显著位置印有贾玲打拳击场景卡通形象,该产品在各大电商平台均有销售。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公司在其生产的“贾女士TM黑咖啡”外包装上对贾玲打拳击场景以卡通形象使用,能够反映出具有可识别性的贾玲形象,该使用未经贾玲同意,侵犯了贾玲的肖像权。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安徽某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停止侵权,不得再生产侵犯贾玲肖像权的商品,向贾玲公开赔礼道歉,赔偿贾玲经济损失10万元。
诚信经营,对于商家来说,是立业之本,是生存和发展的基石,蹭明星流量无可厚非,但擅自侵犯别人的肖像权只会得不偿失。另外,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也不能只盯着明星同款和网红推荐,不然一不留神就陷入商家的圈套。
来源:商标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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