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不想成为下一个“咪蒙”?注册商标的艰辛谁知道?
发布时间:2017-07-08 来源:不想当网红の小桔 IP观察站 作者:不想当网红の小桔 IP观察站
人红是非多,“号”红也一样。
前两天,被禁言一个月左右的“咪蒙”,终于回来了,并更新了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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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让不让别人玩儿了?
在自媒体圈,咪蒙算是女神级人物了吧?她的公众号推送一条广告高达几十万,她的助理月薪5万(先让大家冷静会,我先哭一会),即使是这样成功的自媒体第一网红,竟也在知识产权上栽了跟头……
据我所知,“咪蒙”这个注册商标其实并不属于其运营主体深圳万物生长影视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早有他人在多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上成功注册“咪蒙”商标。
小编在商标局官网上查询得知,早在2015年12月14日自然人李某就已经在第25类服装、鞋、帽等商品上申请注册第18598965号“咪蒙”注册商标,并于2017年1月21日获准注册。
在2016年1-3月,又有几家公司分别在3、9、24、25、28、35、41、42、43等类别注册“咪蒙”注册商标。
其中,2016年2月16日,昆山吉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第35类广告销售服务上申请注册“咪蒙”商标,并于2017年6月14日获准注册;2016年2月26日,刘翠勇在第41、42类服务上申请注册“咪蒙”商标,并均于2017年1月6日获准注册。
由此看来,对于“咪蒙”公众号来说,在包括第35、41、42类服务在内的多个类别上,这些公司在先申请的多件“咪蒙”商标,已成为“咪蒙”注册商标布局的障碍,使得咪蒙在自媒体的大道上一路“裸奔”。
目前,小编尚未查询到咪蒙公众号认证主体“深圳万物生长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关于“咪蒙”的商标申请信息。
2016年8月,咪蒙终于对商标上心了!
后知后觉的咪蒙,用她投资注册的北京十月初五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在第1类至第45类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了近百件“咪蒙”商标,不过,目前为止大部分注册商标仍处于等待实质审查阶段。
如果我像“咪蒙”一样辛辛苦苦熬了这么多年火起来的号被人抢注了 商标,我估计得哭死在厕所吧,所以,我坚决不想成为下一个“咪蒙”!
微信公众号其实也是重要的知识产权,尤其是像她这样的大号更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注册商标,每天绞尽脑汁写文章,还被以各种方式被“傍大腿”“被侵权”,宝宝心里苦……
想要投诉他们,为自己正名,你就得有注册商标,所以,在注册商标这件事上,一定要“先下手为强”!
那么,公众号需要注册哪些类别进行保护呢?
根据《服务与商品分类表》,商标分为45个大类,每个大类又有很多小类。别说是一般的自媒体创业者,就连很多知识产权业内人士也未必能准确判断要注册哪些类别。
通常情况下公众号涉及的范围都会比较广,如图文消息、音频视频、互动交流、交友、产品售卖等等各种方式都有,小编觉得,要是土豪的话,就全类别注册吧~
要是……那么汇桔网知产专家建议,公众号需要保护的注册商标类别有:第9类(计算机软件、APP)、第35类(广告) 、第38类(音视频播放、即时通讯)。
一般注册了这三个类别,再加上你公众号所涉及的服务相关类别就可以了,比如,你是做教育的,加上41类;做餐饮的加上43类;服装的加上25类……这样基本就可以了。
虽然微信平台推出了公众号“命名唯一”原则,也就是说,不能与平台已有名称重复,一旦出现重名情况,运营者只能更名,亦或在认为合法权益被侵犯的情况下,进行侵权投诉。
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微信公众号的权益,但是,在山寨泛滥的情况下,注册商标可能是唯一长效的解决方法。
假如公众号的运营者不注重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不久的将来,公众号的商标维权将会掀起一阵腥风血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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