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专利侵权案件难以预判案件结果?
发布时间:2025-04-03 来源:周鸣晨 作者:周鸣晨
相比一般的合同纠纷、交通纠纷、财产纠纷等民事纠纷,是非对错比较容易判断,并且通常可以了解完基本事实后对于案件走向和未来案件的判决有一定的预见性判断。专利侵权案件则很难一开始就判断案件最终走向的,究其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原因:
1、专利本身稳定性风险
在我国,因为专利审查制度的规定,不同的专利,审查标准不相同,外观和实用新型专利一般只进行形式审查,发明专利才进行实质审查,在这样的情况下,外观和实用新型专利即便下发了专利证书,也不代表自然就是一个稳定的专利,这也导致了在专利案件中,权利人十分不理解,认为专利局都给我发了证书了,现在又说我的专利可能是不稳定的,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审查制度颇有微词,另外现在使用外观和实用新型专利去维权,通常行政机关和法院会要求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以初步证明该专利的稳定性,即使很多出具了正面的评价报告的专利在无效环节还是被无效。
2、专利是否落入保护范围的判断通常具有较高专业性要求
外观专利侵权判断需要通过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方式,即以一般消费者的视觉进行直接观察对比,对授权外观设计、被诉侵权设计可视部分的全部设计特征进行逐个分析比对后,对能够影响产品外观设计整体视觉效果的所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后作出判断,就这一句话,不同的从业人员都有不同的理解,甚至笔者接触到的不同律师和法官对此理解都不尽相同,更不用奢求非专业人士能完全正确且精确地理解该点要求,并且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断中,还要考虑设计空间,设计特征,更不是简单一眼就能判断是否侵权的。
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属于技术性的专利,对于这两种专利的侵权判断,则需要采用全面覆盖原则,例如涉案专利包含了A+B+C的权利要求,如果涉案产品,完全包含了A+B+C,则落入该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如果完全包含一样的,固然好理解和判断,但是如果有一些替换了呢,例如涉案产品将A替换错了A’,那是不是等同侵权,仍然算落入保护范围内,就是一个具有很大辩论空间的话题。
3、现有技术的未知信息
在专利诉讼案件中,只要稍微有一些经验的律师都会主张现有设计/技术抗辩,但是对于现有设计/技术的获取程度,却会大大影响案件的走向,例如只是根据当事人自行提供的资料,进行现有设计/技术的抗辩,还是自己会做个简单检索,抑或做了中等深度的检索,还是说以上都不是,而是真正沉下心来,钻进去,穷尽可能做全面性的检索分析,到底代理人采用的是哪一种方式,没有足够充分的结果出来,其实这都是一个黑匣子,因为当事人根本无法确定代理人进行了何种程度的检索工作,因为客观上确实存在一种情况,那就是确实没有现有设计/技术,这种情况下,无论代理人采用何种检索方式,可能都无法检索到符合要求的现有设计/技术。
基于上面几种原因,则对专利诉讼案件的代理人要求就更高一些了,需要该代理人真正能站在当事人角度,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做到如我在诉,当事人选择代理人时也就不能一味地只比较价格,否则难免迫使代理人偷工减料,最终影响案件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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